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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30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环球快报

来源:中财网 发表时间:2023-06-15 16: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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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 英奥特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英奥特(股票代码:872672)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资料图片)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1.62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02 思尔特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思尔特(股票代码:835532)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9,433,1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54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02 西诺稀贵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西诺稀贵(股票代码:873575)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8,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7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3.1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02 长先新材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长先新材(股票代码:831323)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公告)。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公司将按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由于股份回购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10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61,535,900*(0.50÷10)÷61,753,600=0.049824;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送红股数+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前收盘价-0.049824)÷(1+0+0)。

【17:02 长先新材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长先新材(股票代码:831323)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后)。

1、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61,535,900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61,753,6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217,700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0.500000元。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0.4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公司将按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由于股份回购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10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 61,535,900*(0.50÷10)÷61,753,600 =0.0498237;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送红股数+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前收盘价-0.0498237)÷(1+0+0)。

【17:02 津同仁堂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津同仁堂(股票代码:834915)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14,120,042.1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6,723,135.72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10,0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1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00,100,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7:02 华源节水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送红股2股)】


华源节水(股票代码:836024)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26]。

1、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0,157,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90,157,2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8,188,640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3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7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57 南网科技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南网科技(股票代码:688248)公布南网科技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64,7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0,587,500元(含税)。

【16:57 井松智能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井松智能(股票代码:688251)公布井松智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59,428,46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942,846.40元。

【16:57 创耀科技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创耀科技(股票代码:688259)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8,000,000元(含税)。

【16:57 东方生物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东方生物(股票代码:688298)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68,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36,000,000元,转增 33,6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01,600,000股。

【16:57 国光电气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国光电气(股票代码:688776)公布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7,416,72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股,共计转增 30,966,691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08,383,419股。

【16:52 英杰电气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5股)】


英杰电气(股票代码:300820)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143,705,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权益分派实施前该公司总股本为143,705,25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15,557,875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 6月 26日,除权除息日(红利发放日)为:2023年 6月 27日。

【16:52 北元集团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北元集团(股票代码:601568)公布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二)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三)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972,222,22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32,777,778.24元。

【16:47 冰轮环境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冰轮环境(股票代码:000811)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5,837,8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8日。

【16:32 吉人高新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吉人高新(股票代码:873611)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1,5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2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6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5.4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32 拓川股份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拓川股份(股票代码:430219)公布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105,2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64137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2827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64137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477233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32 德隆股份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德隆股份(股票代码:834072)公布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0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4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32 中交通力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交通力(股票代码:870958)公布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04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36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32 中兵航联公布2022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兵航联(股票代码:871295)公布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8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4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3.6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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